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93.“说,所生的一切儿子,你们都要丢在河里”表所出现的一切真理都要被淹死在虚假之中。这从“儿子”和“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河”是指构成聪明的事物(108, 109, 2702, 3051节),此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为对立面的事物,因而是指虚假。“丢”表示淹死,这是很明显的。
“埃及的河”表示聪明的对立面,也就是虚假,这也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江河必退去;河旁、河口边的纸莎草,河的一切种都必枯干,被吹散,归于无有;打鱼的必哀哭,垂钓于河中的必都悲伤,在水面上撒网的必都衰弱。(以赛亚书19:6-8)
此处埃及的“河”不是指河,“打鱼的”也不指渔夫,而是指其它事物;这些事物并未显明,除非人知道“埃及”、那里的“河”和“打鱼的”是什么意思。若知道这些事,这几节经文的含义就显而易见了。“埃及的河”表示虚假,这一点此处所提到的每个细节明显看出来。
耶利米书:
这像河涨发,其水翻腾像江河的,是谁呢?埃及像河涨发,其水翻腾像江河;因为他说,我要涨发遮盖遍地,我要毁灭城邑和其中的居民。(耶利米书46:7-8)
此处“埃及的河”也表示虚假;“涨发遮盖遍地”表示压垮教会;“毁灭城邑”表示毁灭教会的教义;“和其中的居民”表示来自这些教义的良善。“地”是指教会(参看6649节);“城”是指教会的教义(402, 2449, 3216, 4492, 4493节);“其中的居民”是指其中的良善(2268, 2451, 2712节)。
以西结书:
看哪,埃及王法老,我反对你这卧在自己河中的大鲸鱼;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为自己造的。我必将钩子放在你的腮颊,又使你江河中的鱼贴住你的鳞甲;我必将你和你河中所有贴住你鳞甲的鱼,从江河中拉上来。把你并你河中所有的鱼都丢在旷野。(以西结书29:3-5, 9-10)
若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段经文是什么意思。显然,这不是埃及这个国家;除非知道“法老”、“河”、“鲸鱼”、“鱼”和“鳞甲”分别表示什么,否则这段经文的意思不为人知。“法老”是指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参看5160, 5799, 6015节);“鲸鱼”是指属世层中记忆知识的总体(42节);“鱼”是指总体之下的记忆知识(40, 991节);“鳞甲”是指那些显现于外在的事物,或说完全外在性质的观念,因而是指感官印象,虚假的记忆知识就粘附在这些感官印象上。当知道这些事物时,就能明白上述经文中埃及的“河”表示什么,即表示虚假。
又:
法老下阴间的那日,我便使人悲哀。我为他遮盖深渊,使他的江河凝结,大水停流。(以西结书31:15)
阿摩司书:
地岂不因这事震动?其上的居民不也悲哀吗?地必全然像江河涨起,如同埃及河涌出退落。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光明之日黑暗。(阿摩司书8:8-9; 9:5)
要“震动”的“地”表示教会(6649节);“如同埃及河退落”表示被虚假毁灭;由于所表示的是虚假,故经上说“日头在午间落下”、“地在光明之日黑暗”。“日头在午间落下”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将退离,“地在光明之日黑暗”表示虚假将占据教会。“日头”是指天堂之爱的良善(参看1529, 1530, 2441, 2495, 3636, 3643, 4060, 4696节);“黑暗”是指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节);“地”是指教会(82, 662, 1066, 1067, 1262, 1411, 1413, 1607, 1733, 1850, 2117, 2118, 2928, 2355, 4447, 4535, 5577节)。谁都能看出,此处所表示的是其它事物,而非显现在文字上的事物,如:“地要震动”、“其上的居民要悲哀”、“日头在午间落下”、“地在光明之日黑暗”。除非把“地”理解为教会,“河”理解为虚假,“日头”理解为天堂之爱,否则,在那里找不到任何可解释的意义。
由于“埃及的河”表示虚假,故摩西被吩咐用杖击打那河的水,水就变作血,所有的鱼都死在河里,河也腥臭(出埃及记7:17-21)。由于同样的原因,亚伦也被吩咐用杖伸手在江、河、池以上,使青蛙上埃及地来(出埃及记8:5, 6)。“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790节);由于水构成河,故相对于水来说,“河”表示总体上的虚假。
60.那些对属灵和属天事物没有一个正确观念的人,无法理解属灵和属天事物被排列并联结成这样的形式和形像。他们以为,构成人最表层部分的世俗和物质事物创造了人,没有这些东西,人就不是一个人。但是,要让他们知道,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凭这些东西,而是凭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这种理解和意愿才是构成人的属灵和属天事物。此外,人们都承认,每个人的品质都取决于他的理解和意愿的品质;人们还知道,肉体是为了在世上服务于理解和意愿,并在自然界的最表层领域中充分发挥功用而形成的。因此,肉体本身什么也做不了,而总是被驱使完全服从理解和意愿的吩咐,以致凡人所思考的,他就用唇舌说出来;凡他所意愿的,就用身体和四肢行出来;因此,是理解和意愿在行动,而身体本身什么也没做。显然,构成人的是理解和意愿的事物;由于这些事物作用于身体的最细微之处,正如内在之物作用于外在之物,所以它们必须在一个相似的形式中;因此,人被称为内在人或属灵人。天堂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最大、最完美形式的人。
10109.“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吃”和“赎罪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10106节);“赎罪之物”是指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之物(9506节)。之所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身上既有虚假,也有真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同样既有虚假,也有真理。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歪曲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死的。而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则作为真理被接纳,因为这些虚假被良善调节,变得温和,并被应用于良善的功用或目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活的。关于虚假和真理的这两个种类,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243, 2408, 2863, 4736, 4822, 6359, 7272, 7437, 7574, 7577, 8051, 8137, 8138, 8149, 8298, 8311, 8318e, 9258, 9298节)。
由于“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所以凡不洁之人都严禁吃这些东西;因为不洁表示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事实上,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这是因为,邪恶从地狱上来,良善从天堂下来;天堂不可能在地狱所在之处,因为它们彼此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因此,为叫天堂,就是来自天堂的良善能占据一席之地,地狱,就是来自地狱的邪恶必须移走。由此可见,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一个人自己的。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是指良善在意愿中的植入,因为良善在成为一个人的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能说变成他自己的了。一个人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理解力仅在它源于意愿的程度内才是这个人。事实上,凡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都形成这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的一部分,或说属于这个人的爱,并由此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并称其为良善;此外,当他做他所意愿的事时,感觉它就是良善。那些成为理解力的一部分,但同时没有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事物,其情形则不然。还要知道,将良善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仅仅是指他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就是他通过重生被赋予的一种能力。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与他同在的主的。他在允许自己退离邪恶的程度内而被保持在良善中。正因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就不可能变成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传给他,所以经上禁止不洁之人吃献祭的肉和饼;因为这种吃代表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如前所述。
不洁之人以死刑被禁止吃圣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那肉;吃了祭肉的灵魂身上若有不洁净必从民中剪除。灵魂若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的爬行之物,吃了感恩祭的肉,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19-21)
所有这些外在的不洁净都代表内在的不洁净,也就是属于人的邪恶;它们就是存在于其意愿中的邪恶,通过他实际所过的生活而变成了他自己的。
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的另一处有进一步的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人,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能使任何人不洁净的人,就是他一切的不洁净,摸了这种东西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就不可吃圣物。他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凡外人不可吃圣物,与祭司同住的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一个灵魂,是他的银子买的,那灵魂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他们也可以吃他的食物。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男人,一个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被休,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利未记22:4-13)
很明显,所有这些条例都用来表示更内在的考虑,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圣物传给那些处于接受状态的人,那时他们将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凡外人不可吃”表示教会中那些不承认主,因而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这一条例表示那些处于没有信之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那些用银子买来和生在家中的人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那些皈依的人,以及那些由于信和爱而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外人,就不可吃这一条例表示没有与教会真理结合的良善不能将神圣事物变成它自己的。然而,一个寡妇或被休的人若没有种,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不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移走后,那良善就能变成人自己的,只要没有任何东西从它们的结合孵化或生出来,变成一个人的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这些具体条例的内义明显看出来。
遗传之恶并不妨碍任何人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也有所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过长的人,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利未记21:17-23)
如前所述,这些话表示遗传之恶,每一种瑕疵都代表某种具体的邪恶。这些人之所以不可献上食物,也不可像祭司那样挨近祭坛,是因为如此他们这样做的话,人们就会看见这些瑕疵,也就是这些邪恶,那些被看见的事物就会形成某种代表;如果这些瑕疵隐藏起来,它们无一会发生。因为尽管就其内层而言,祭司、利未人或百姓都不洁净,但只要他们表面上清洗干净,仍被称为洁净,也被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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